软题库 培训课程
当前位置:信管网 >> 试题库 >> 文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
来源:信管网 2014年04月03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2012年上半年软考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综合知识真题答案与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下关于联合体供应商的叙述, ( 16 ) 是不正确的。
(16)A.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相关的条件
B.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C.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D. 参加联合体的次要供应商不需要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
信管网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信管网参考答案:D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信管网致力于为广大信管从业人员、爱好者、大学生提供专业、高质量的课程和服务,解决其考试证书、技能提升和就业的需求。

信管网软考课程由信管网依托10年专业软考教研倾力打造,官方教材参编作者和资深讲师坐镇,通过深研历年考试出题规律与考试大纲,深挖核心知识与高频考点,为学员考试保驾护航。面授、直播&录播,多种班型灵活学习,满足不同学员考证需求,降低课程学习难度,使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查看完整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