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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信管网 2014年10月29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津经信教〔2014〕1号

关于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2014〕51号)要求,经研究,特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和内容:

1、培训人员范围:自2004年以来,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的持证者。

2、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形式

培训时间

学时

地点

面授培训

10月24日至26日

25

待定

学会会议及论文

10月31日

7

皇冠假日酒店

合计

32

 

3、培训证书: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将颁发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并由学员所在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学时计入《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培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10月9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307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及培训报名表(请见附件)。

三、培训费用:68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培训经费可由学员所在单位职工继续教育经费中报销。

四、其他事宜:

1、培训期间不得由他人顶替;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参加培训的以及参加培训不完整的人员不予颁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2、培训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按要求对培训学时进行核查。

3、其他事项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考核管理办法》及《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23315758    23121073转8705-8708

网址:www.tjitrc.com

 

 

2014年10月8日

点击下载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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