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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通知发布
来源:信管网 2021年03月17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关于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号)要求,现将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国务院要求,2021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考务系统正式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报考时都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果有考生实名认证失败,操作如下:大多数是因为用户近期办过新的身份证、改过名字,导致各地的证件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汇总。自然人实名核验失败,可以到应用商店下载 CTID APP,通过开通网证来解决;也可以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点击网证,开通网证。建议使用nfc功能的安卓手机,通过读取身份证卡片来开通。这样准确率更高。

二、考试级别

初级: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上机考试)。

中级: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三、考试时间:2021年5月29、30日。

四、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至3月29日18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至3月30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至3月31日24时;

考生在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

五、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每位考生每次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和级别。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www. ruankao.org.cn,点击“报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七、报名程序:

注意:此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及网上缴费,考生无需到现场。

(一)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须提供准确的身份、学历、资历、联系方式等报考信息。

(二)提交照片。考生上传近期免冠一寸或小二寸数码照片一张, 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5Kb至60Kb之间。

(三)审核。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并上传后照片,须网上等待审核结果。

(四)网上缴费。高级考三门210元,中级、初级考两门140元。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八、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0971-8258591(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9(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九、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25日9时至5月30日9时5分。

十、成绩查询:

登陆 www. ruankao.org.cn成绩查询栏。

十一、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合格人员请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站“证书办理”中发布办理领取国家级、省级软考证书相关事项。

附件: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人事考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

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承诺相关事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信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安排参加考试工作。

7.考试工作人员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考点和考场设置

1.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

2.笔试类型的考试,考点安排考生座位时,应尽量增大座位间距,减少人员密度,每考场人数不超过30人。

3.各考点须配备隔离考场,用于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配备相应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

4.各考点须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三、考试组织

1.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考生应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点可根据考试规模、体温检测设备配备情况,选择在考点或考场楼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答题卡验收无误后,考点应采取错时疏散的方式,尽快疏散考生,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7.考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信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

四、考试保障

1.笔试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信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3.提供就餐服务的考点,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笔试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信康码”非绿码的,且不能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5.考点须及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果发现考生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6.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7.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单独做好装袋、密封、存放工作。监考人员要做好考场异常情况记录。

8.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求,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执行。

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形,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备案工作。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普及“信用健康码”应用的通知》,结合人事考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数据共享

我省成为首批实现“‘健康码’信息跨地区互信互认”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的省份之一,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时更新的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县域疫情风险等级数据库,已实现与全国所有省(市、区)的电子健康信息互认共享。

二、申领程序

考生报名时应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信康码”应用

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考生“信康码”核验结果分类做好相关考试安排。

1.考生本人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2.“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信康码”非绿码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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