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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7.5万,中级2000,娄底娄星区这笔软考补贴申领12月31日截止

根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娄星区2025年度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得知,针对副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提供相应人才奖励补贴:

一、2022年5月16日之后,从娄星区范围外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的副高职称专家,娄星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在娄星高校、企事业单位)五年内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二、2022年5月16日之后,自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中级职称给予2000元奖励,高级职称给予3000元奖励

软考作为由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原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软考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获得软考等级证书等同于获得对应职称,其中,软考中级对应中级职称,高级资格对应副高级职称,符合上述补贴申领要求,可以进行申领。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娄星区2025年度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娄星人才办发〔2025〕2号

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大力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聚集,吸引更多人才为娄星发展汇聚智力,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娄发〔2022〕7号)和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娄星发〔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员分为首次申报与非首次申报人员。首次申报人员指未申报过奖补的人员,非首次申报人员指往年度已申报并领取过奖补的人员。

(一)高级职称专家

1.补贴对象:2022年5月16日之后,从娄星区范围外全职新引进的50周岁以下(含)的正高级职称专家、40周岁以下(含)的副高职称专家;娄星区人民医院引进高职称专家实行“一事一议”,以引才公告为准。

2.补贴范围:娄星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在娄星高校、企事业单位)。

3.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专家:五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

(2)副高级职称专家:五年内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4.申报资料

首次申报:《娄星区新引进高级职称专家补贴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劳动(聘用)合同、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二)青年人才

1.补贴对象

(1)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2022年5月16日之后,从娄星区范围以外全职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

(2)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2022年5月16日之后,从娄星区范围以外全职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已在娄底人才超市申报2025年度娄底市级人才奖补的企业青年人才无需再次申报)。

2.补贴范围

(1)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区属事业单位;

(2)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娄星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补贴标准

(1)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补贴标准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

②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五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2)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补贴标准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

②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五年内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③30周岁以下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给予6000元生活补贴;

④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

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娄底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⑥其他: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两年内每年额外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4.申报资料

首次申报:(1)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娄星区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编制计划审批表、5年及以上人才引进聘用合同、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

(2)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娄星区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5年及以上劳动关系备案合同、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非首次申报:《娄星区新引进事业单位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或《娄星区新引进企业青年人才补贴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

(三)在职提升

1.奖励对象

(1)在职学历提升:2022年5月16日之后,自费新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5月16日之后,自费考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不含卫健系统职称晋升、教师系列职称评定证书等)。

2.奖励范围: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3.奖励标准

(1)在职学历提升奖励标准

①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0000元学费奖励;

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学费奖励。

(2)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标准

①中级职称及相当层次给予2000元奖励;

②高级职称及相当层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给予3000元奖励。

4.申报资料

(1)在职学历提升:《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学历提升奖励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费费用发票。

(2)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娄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报表》、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培训费用发票。

(四)在企长期就业人员

1.补贴对象:在娄星区同一企业连续就业5年以上(外派其他县市工作时间不计入娄星工作时间)且继续留企续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工以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和董事等除外(不含国有企业、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各类学校、省管企业及建筑行业相关单位等)。

2.补贴范围:娄星区全职在娄在岗就业人员。

3.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8000元。

4.申报资料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娄星区在企长期就业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补贴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5年以上劳动关系备案合同、留企续签3年劳动关系备案合同、连续5年以上在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2)高级工及以上:《娄星区在企长期就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补贴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同一企业连续就业5年以上劳动关系备案合同、留企续签3年劳动关系备案合同、连续5年以上在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五)技能人才

1.奖补对象

(1)2022年5月16日之后,新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娄底市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

(2)新引进技能人才:2022年5月16日之后,从娄星区范围以外全职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已在娄底人才超市申报2025年度娄底市级人才奖补的新引进技能人才无需再次申报)。

(3)2022年5月16日之后,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已在娄底人才超市申报2025年度娄底市级人才奖补的技能晋级人才无需再次申报)。

2.奖补范围

(1)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范围为:娄星区范围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在娄星企业);职业院校(代表娄星参赛获相关称号)参照执行。

(2)新引进技能人才和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的奖补范围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在娄星区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奖补标准

(1)新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三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奖励。

(2)新获得“娄底市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000元奖励。

(3)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两年内分别每年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市属职业院校毕业的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额外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

(4)新取得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给予3000元奖励。

4.申报资料

首次申报:《娄星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年以上劳动合同、荣誉证书等获奖材料、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

非首次申报:《娄星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个人参保证明)。

(六)名师名医名匠名家工作室

1.奖励对象及范围:娄星区相关部门设立的“名师名医名匠名家工作室”。

2.奖励标准:对作用发挥明显、服务效益突出的,按以奖代投的形式,给予1-3万元奖励。

3.申报资料:《娄星区四名工作室“以奖代投”奖励申报表》、其他证明资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1.新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在企长期就业补贴实行线上申报,由申请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方式:注册并登录娄底人才超市,在人才政策模块→业务申报专栏→所属地区选择娄星区→进入相应申报页面进行在线申报,线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导出相应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1)。申报网址为:https://www.ldrccs.com/pub/#/busiapply

2.其余类型的人才奖补实行线下申报,由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登录娄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下载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http://www.louxing.gov.cn/louxing/xxgk/xxgk.shtml),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具“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申请资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人才室(533办公室)及发送至邮箱lxqrcyj@163.com。

(二)资格初审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线上申报的资料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线上审核。申报资料被驳回的,驳回意见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应自收到驳回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娄底人才超市补充或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审核不通过。

2.线下申报:由各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资料初审和跟进全流程审核的送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奖补申报审核流程,依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分别提出符合补贴的名单,并联系负责申报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送至下一个审核部门。申报信息提交不完整的,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核实材料原件。申报单位应自收到反馈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至申报单位联系人,申报人如有异议,应自收到反馈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审核部门提出意见,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资格复审

1.线上申报: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室进行复审,区委人才办审定并确定补贴对象。

2.线下申报:由区人社局汇总所有申报资料,提出各类型拟补贴名单报区委人才办,由区委人才办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市、区两级共同承担兑现奖补的,按市委人才办要求进行呈报。

(四)公示。区委人才办将拟奖励补贴对象名单在娄底人才超市或娄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将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申报咨询

(一)区委组织部人才室

联系人:廖辉平   联系电话:0738-8283980

地    址:区政府办公楼533办公室

(二)区人社局

联系人:周洪滔   联系电话:0738-8313495

(三)区教育局

联系人:黄中华   联系电话:0738-8514860

(四)娄星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周潇依   联系电话:0738-8350010

(五)区工信局

联系人:毛毓斌   联系电话:0738-8312429

(六)申报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要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申报上来,杜绝少领、多领、冒领、漏领、重领的情况发生。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信,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的法律责任。逾期未报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附件请通过文末的原文地址进行查看、下载。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ouxing.gov.cn/louxing/xxgk/tzgg/202512/5dbf5bb38ce446818281a1a137084ed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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