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题库 培训课程
当前位置:信管网 >> 考试资讯 >> 文章内容
各地2021年下半年软考有关异地报考的说明
来源:信管网 2021年08月25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大部分地区已经不允许异地报考了,以下内容来源于各地2021年下软考报名通知,有些地区异地报考规定可能没有写入通知中,所以下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软考办规定为准,如有异地报考需求的考生最好直接咨询下当地软考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联系方式在当地软考报名通知中一般可以找到。

广东: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北京: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上海: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浙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福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所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川: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天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重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云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江西:社会考生按照属地报考原则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跨省 (市)报考的,需提供报考地有效在职证明或近半年社保证明。

(1)南昌地区社会报考人员和设区市未设置报名点的属地报考人员,一律选择省直报考点报考。

(2)南昌地区已设置报名点的院校考生一律选择本院校报考点报考,未设置报名点的院校考生一律选择省直报考点报考。

(3) 南昌地区异地户籍报考人员需持有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所在地有效在职证明或报考所在地近半年社保证明等材料至省直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

(4) 设区市异地户籍报考人员需持有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报考所在地有效在职证明或报考所在地近半年社保证明等材料至各设区市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

(5) 报考人员如因户籍变更导致证件号码的行政区划代码与 报考人员实际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本人户口所在页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电子审核。

陕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6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我省考试开始实施属地化管理,即只接受长期在陕西境内居住、工作或学习人员的考试报名。因地区疫情管控需要导致非陕西籍省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或者在报名后期审核信息发现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导致报名考试资格取消的,报名费一律不退还,且由此造成责任后果考生自负。

属于以下情况的报考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1)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显示非陕西省籍(身份证非61开头),但在陕西省内工作或居住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盖有单位公章的“职工在职证明”(证明内容须明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就职部门、经办人姓名、单位固定电话、日期等信息);

②由陕西省内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③身份证上的地址为陕西省内的,可提供“身份证”。

2)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显示是陕西省籍(身份证61开头),但工作地或居住地非陕西省内的,不符合陕西省属地化考试管理要求,建议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区参加考试;

3)在我省高校就读的非陕西籍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由本校出具“学生在籍证明”(证明须明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学校就读院系专业班级、经办人姓名、学校固定电话、日期等信息);

吉林: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辽宁:我省考试实施属地化管理,面向辽宁省内考生或长期在辽宁省内居住、工作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显示非辽宁省籍,但在辽宁省内工作或居住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盖有单位公章的“职工在职证明”(证明内容须明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就职、经办人姓名、单位固定电话、日期等信息);②由辽宁省内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③身份证上的地址为辽宁省内的,可提供“身份证”。其它证明一律无效;

2)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显示是辽宁省籍,但工作地或居住地非辽宁省内的,不符合我省属地化报名管理要求;

3)在我省高校就读的非辽宁籍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由本校出具“学生在籍证明” (证明须明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学校就读、经办人姓名、学校固定电话、日期等信息);

4)报考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大连:依据辽宁省属地化管理规定,为避免考生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冲击,本次报考仅面向辽宁省籍考生或长期在辽宁省内居住、工作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非21开头,地址也非辽宁省,但在辽宁省内工作或居住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盖有单位公章的“职工在职证明”(证明内容须明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就职、经办人姓名、单位固定电话、日期等信息);

②由辽宁省内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

2)报考人员身份证号非21开头,但身份证地址为辽宁省内的,可提供“身份证”;

3)报考人员身份证号非21开头的辽宁省内高校在籍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身份证号与地址均为辽宁省籍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宁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山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为避免考生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只接受现上学、工作或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现工作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山西居住证或社保材料;户籍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报名参考。对自行在我省报名但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青海: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请各位考生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属地化原则,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字段。

宁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宁夏考区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湖南:只接受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外省身份证考生在湘工作或居住请提供湖南人社部门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将截图发省软考办邮箱hniec@163.com审核(只提供暂住证或社保证明无效))。各地软考考试机构在考试前发现报名考生报考信息资料不符规定或为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湖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教〔2020〕 30号)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为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我省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省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外地考生报名集中的报名点进行抽查,联系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报考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河南:

1、为严格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禁止报考人员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参加考试。

2、以下情况禁止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1)、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禁止参加本次考试。

2)、非河南省户籍考生(除在河南省内工作且有社保证明的考生)禁止参加本次考试。

3)、河南省省外的河南省户籍考生禁止参加本次考试。

4)、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考生禁止参加本次考试。

3、对于虚假瞒报行程、健康状况以及个人真实信息等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信管网致力于为广大信管从业人员、爱好者、大学生提供专业、高质量的课程和服务,解决其考试证书、技能提升和就业的需求。

信管网软考课程由信管网依托10年专业软考教研倾力打造,官方教材参编作者和资深讲师坐镇,通过深研历年考试出题规律与考试大纲,深挖核心知识与高频考点,为学员考试保驾护航。面授、直播&录播,多种班型灵活学习,满足不同学员考证需求,降低课程学习难度,使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查看完整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