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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管理案例之技术采购案例
来源:信管网 2020年10月08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阅读以下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管理中关于技术采购问题的叙述,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目内。

9.3.1案例场景

    A方,某IT公司;B方,某大学信息工程学院;C方,另一家IT公司。
    A方在开发数字图书馆系统时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难题:随着数字图书馆容量的不断扩大,全文检索速度明显变慢。当容量加大到一定值时,检索速度令用户无法忍受。为解决这一难题,A方委托B方为其研究一种可显著提高数字图书馆全文检索速度的智能化检索技术,双方签订委托研究合同,规定了研究时限、经费和详细的技术指标,但并未明确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
    B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该项研究工作,A方将其研究成果应用于所开发的数字图书馆系统。经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合同要求。A方按规定向B方支付了全部研究经费。
    事后,B方在未告知A方的情况下,为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申请了发明专利,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A方认为,双方在委托研究合同中虽未明确约定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但B方的该项研究是受A方委托的,全部研究经费也由A方提供,其研究成果应归双方共同所有,B方无权单独为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申请发明专利。B方则认为,虽然研究经费由A方提供,但自己作为该项技术的研究发明人,有权独立申请发明专利。C方也在从事数字图书馆系统的开发工作,同样被检索速度问题所困扰,得知B方拥有一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的发明专利后,向B方提出购买该项专利权。
    B方将此事通报A方,指出A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A方认为,自己作为研究委托人,无须再购买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的专利权,B方也无权将该项专利权转让给C方。C方则认为,自己受让该项专利权之后,A方将不能继续实施该项专利。
    【问题1】 (7分)
    请用150字以内文字分析,B方是否有权单独为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申请发明专利?
    【问题2】(8分)
    请用150字以内文字说明,B方是否有权将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C方?在C方受让该项专利权之后,A方能否继续实施该项专利?
    【问题3】(10分)
    请用300字以内文字说明,A方应从该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9.3.2案例分析

    【问题1】【问题2】
    技术采购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等。技术咨询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技术服务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本案例主要涉及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
    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        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归属问题有很大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本案例中,A方委托B方研究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双方在委托研究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B方作为研究人有权单独为该项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在研究委托人放弃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之后,B方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将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C方,但A方作为研究委托人,仍有权继续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问题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可以看出,如果A、B双方当初采用的是合作开发模式,B方就无权单独为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也无权将此专利转让给C方。这是A方作为研究委托人和投资人应该吸取的第一个教训。
    无论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当事人均应签订详细的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承担。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本案例中,A、B双方在委托研究合同中虽然规定了研究时限、经费和详细的技术指标,但并未明确约定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这是A方作为研究委托人和投资人应该吸取的另一个教训。

9.3.3参考答案

    【问题1】(7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A方委托B方研究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双方在委托研究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问题,B方作为研究人有权单独为该项技术申请发明专利。
    【问题2】(8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B方作为专利权人,在研究委托人放弃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之后,有权将该项智能化检索技术的专利权转让给C方,但A方作为研究委托人,仍有权继续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问题3】(10分)
    A方应从该事件中吸取以下教训:
    (1)应该在研究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问题。
    (2)已方提供研究(开发)经费由另外一方(或另外几方)为主进行研究 (开发)时,应尽量采用合作研究(开发)的方式。因为合作研究(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研究(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只有在合作研究(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才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研究 (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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