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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协会的解读可能更符合政府本意
关于国务院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行政审批的解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文件,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包括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北京信息化协会作为北京地区地方评审机构,为使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更加明确文件精神,了解资质(本文中资质指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后续发展方向,特对文件做如下解读: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工作依然存在,本次国发〔2014〕5号文仅是取消资质认定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节,并未取消资质本身。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十八大做出的重大决策,取消四项资质(含子项)行政审批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具体举措。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取消资质认定工作行政审批,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未来趋势。
三、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看,资质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项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得到市场和用户的广泛认可,但认定工作的方式要进行转变,不必再由政府承担具体的认定工作,应充分发挥第三方行业组织的作用。
四、按国务院统一要求,资质认定工作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后,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在做好已有事前监管的同时,着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资质权威性和公信力,为行业和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工信部已制定后续工作相关文件,正在履行签批程序。文件将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第三方行业组织作用,以及资质申报、换证、变更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衔接安排。
六、自2014年2月17日起,暂停资质受理,评审工作。再次受理时间等待工信部通知。
协会迄今为止未收到任何有关资质认定条件的变更通知,故在此提醒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本年度内换证及新申请企业,仍需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修订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2013年修定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2013年修定版)》等相关文件进行准备。
北京信息化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