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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山无人    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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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准相应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月2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相应专业类别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水平)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做好2014年上半年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信管群里转的

全部回复

发表于2014-02-14

来自 河北省承德市电信考友

 

 

  • 真的和这个一样

发表于2014-01-18

来自 中国移动考友

 

 

  • 分数线虽然不会变,但也没必要拿上半年的通知出来忽悠人啊
发表于2014-01-16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联通考友

 

 

  • 为毛是假的?分数线会变吗?

发表于2014-01-15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电信考友

 

 

  • 假的,不要蛊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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