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订版)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人,甲级监理企业为技术负责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1)A、50 B、45 C、30 D、25(2)A、3 B、5 C、8 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