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站|培训机构|服务商(2021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学习QQ群:672729477,客服QQ:800184589)

软题库 培训课程
当前位置:信管网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每日一练 >> 文章内容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试题(2018/7/19)
来源:信管网 2018年07月20日 【所有评论 分享到微信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当天每日一练试题地址:www.cnitpm.com/exam/ExamDayAL.aspx?t1=2

往期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日一练试题汇总:www.cnitpm.com/class27-2-1.aspx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试题(2018/7/19)在线测试:www.cnitpm.com/exam/ExamDayAL.aspx?t1=2&day=2018/7/19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试题内容(2018/7/19)

试题二(20分):
【说明】
公司在2014年初承接了一个医疗信息系统项目,要求2014年底完成该项目研发任务并进行试运行,2015年负责项目全年的运行维护,运行稳定后甲方验收合格项目才能结束。由于张工具有多年的医疗系统开发管理经验,公司领导任命他为项目经理。
张工首先仔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报标书及相应的合同文件,然后指派了王工为需求管理人员负责进行需求梳理、需求分析并编写需求说明书。王工为此制定了详细的需求调研计划,其中调研对象包含甲方的医生、护士、信息科主任。在充分调研后,王工编写了需求说明书提交给了张工,张工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了需求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依据项目计划开始实施并顺利进行到了2014年6月份。此时,王工收到甲方的通知,由于政策变动,医保接口需要修改,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结算。张工重新更新了项目计划,将研发完成时间调整到2015年1月中旬进行试运行
同时王工重新修改了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按照新计划及需求继续进行到2014年底,公司考核项目完成情况时发现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所以扣除了张工的项目奖。
【问题1】(8分)
结合案例,您认为张工的项目奖是否应该被扣除?请指出项目经理张工在范围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问题2】(6分)
从候选答案中选择3个正确选项(选对一个得2分,选项超过3个该题得0分),将选项编号填入答题纸对应栏内。
以上案例中,请指出需要参与需求评审过程的人员有(    )。
A、甲方信息科主任      B、甲方商务          C、公司技术总监
D、公司财务总监        E、公司质量经理      F、公司销售经理
【问题3】(6分)
简述范围变更控制的基本流程。

信管网试题答案与解析:www.cnitpm.com/st/2128128350.html

信管网考友试题答案分享:

信管网15099855423:
答:    张工项目奖金不能被扣除。张工在范围管理存在没有告知项目相关干系人。

信管网中国移动考友:
应该扣除张工奖金张工在医院变更系统需求时候未启动项目变更程序,征求项目管理委员会同意ea,项目变更,应该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然后又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变更

信管网上海市电信ADSL考友:
1、应该扣除
需求说明书,未与建议方进行确认
需求说明书未分解为wbs, ;
2,c,e
3,
1、提出变更请求
2、评估变更的影响与实施方案
3、提交变更委员会进行审核
4、确认变更
5、实施变更
6、通知相关干系人
7、

信管网myyhwt:
问题一: 是应该被扣除。 (1)需求计划不应由王工一人制定。 (2)需求说明书应获得甲方确认。 (3)风险意识不够。 (4)没有建立变更控制流程。 (5)没有对变更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6)重新更新项目计划没有得到客户与高层领导确认。 (7)擅自进行范围变更,没有告知相关干系人。 (8)需求评审没有甲方人员参与。 问题二:ac 问题三: (1)提出变更申请。 (2)变更影响分析。 (3)ccb审核批准。 (4)实施变更。 (5)监控变更实施。 (6)结束变更。

信管网试题答案与解析:www.cnitpm.com/st/2128128350.html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信管网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信管网致力于为广大信管从业人员、爱好者、大学生提供专业、高质量的课程和服务,解决其考试证书、技能提升和就业的需求。

信管网软考课程由信管网依托10年专业软考教研倾力打造,官方教材参编作者和资深讲师坐镇,通过深研历年考试出题规律与考试大纲,深挖核心知识与高频考点,为学员考试保驾护航。面授、直播&录播,多种班型灵活学习,满足不同学员考证需求,降低课程学习难度,使学习效果事半功倍。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查看完整评论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