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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面向对象设计时,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这属于( )设计原则。[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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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网cnitpm606493299***:   [回复]
解释参考:https://www.cnblogs.com/weiguangyi/p/5234006.html

信管网cnitpm60084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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