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准备质量的论文,看到几篇论文范文相互矛盾,很是苦恼,还望老鸟们解答一下。
比如:
1.立下规定,比如:代码要求按编码规范编写 、要求使用bug管理系统、要求使用版本控制软件。是否都属于质量规划?
2.代码审查发现代码中变量命名未按公司规范编写,要求整改 。这属于质量保证?如果是代码走查时发现同样的问题,这属于质量控制?
3.项目经理立下规定“发现bug,修复后要求进行回归测试”,这是质量规划还是质量控制?
如果是具体的操作:测试人员用例测试的时候发现bug,程序员修复bug后。由测试人员进行回归测试。这种具体操作属于质量控制?
4.质量日常监控阶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属于质量控制?里程碑审核阶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属于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