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网民兵王***: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由于李某是以教学为目的少量复印资料,不构成侵权。
由于李某是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其目的是为了介绍和评论该作品而适当引用,因此也不构成侵权。
信管网remini***: [回复] 公开发表 默认的就是可以转载对吧 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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