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网flemo***: [回复] 集中采购机构非营利性
信管网在海边看落日***: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以务。联合体各方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信管网luomeil***: [回复] 盈利和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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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网cnitpm4657421***: [回复] 集中采购只能是非营利事业法人
信管网小***: [回复] 集中采购是非盈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信管网zho***: [回复] 集中采购机构为非营利事业法人
信管网mea***: [回复] 集中采购机构为非营利事业法人
信管网luke***: [回复] 集采是非盈利事业的法人
信管网youn***: [回复]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盈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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