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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建单位违反合同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延迟,监理单位(1)。关于信息工程实施合同中关于工期的叙述,不正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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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网137181***:   [回复]
监理单位不是承建单位担保人

信管网cnitpm111976***:   [回复]
监理只负责质量,如果工期也跟监理有关,那出质量问题,监理根本不敢下停工令

信管网goo***:   [回复]


信管网run8***:   [回复]
理解为:如果有担保人,则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信管网qw131***:   [回复]
由地承建单位违反合同的原因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延长,应由承建单位来承担责任。因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是承建单位的担保人,故二者都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履行期限如开工时期,竣工时期等都是合同的构成要件。因工期合同规定为准。

信管网miracle***:   [回复]
不承担责任,还监理个屁啊

信管网refloresc***:   [回复]
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工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信管网李月*:   [回复]
sevenot的原帖: 2019/10/23 11:16:21
合同注明的工期和招标文件的工期可以不一致么??不理解
有歧义

信管网seve***:   [回复]
合同注明的工期和招标文件的工期可以不一致么??不理解

信管网lwg2***:   [回复]
以投标文件为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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