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网
>
某集成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其权利保护期到()
> 网友跟帖
某集成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其权利保护期到()
[查看全文]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
信管网网友
个人观点,不代表信管网观点
[发表评论]
网友最新跟帖
评论共
0
条
[发表评论]
信管网天津市联***:
[回复]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则不再保护。
信管网山东省济宁***:
[回复]
50年,应该是B
共有:0条记录,每页20条,当前第1/0页,
首页
上一页
|
下一页
尾页
发表评论
内容不能为空!
请输入显示的内容